附件 3: 2012年度省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训练计划)项目建设,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计划内容 训练计划内容参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参与高校 训练计划面向全省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和高职院校。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高校,将予以优先支持。其中,高职院校只能申请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不能申请创新训练项目。 四、计划组织实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各校制定本校训练计划工作方案和训练计划学生项目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申请、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结题等事项的管理,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 (二)评审立项。各高校在省级建设项目申报限额内,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自行组织学生项目评审,报我厅备案并对外公布。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我厅。验收结果中,必需材料为各项目的总结报告,补充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我厅将在有关网站公布项目的总结报告。 各校通过自筹经费,可以保障项目有足够经费支持、可以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可超额申报建设项目,我厅将予以认可。 各校校内项目申报表、项目任务书、验收表等相关工作表格由各校自定。 (三)项目负责人。训练计划项目面向学生申报,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