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水普办〔2011〕20号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培训证书编码规则的通知各地区、拉萨市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培训证书编码规则的通知》(国水普办[2010]97号以下简称《规则》)文件要求,请各地(市)、县级普查机构严格按照《规则》规定编制本级参训人员培训证书编码,并将参培人员姓名、证书编码、工作单位1等信息按“西藏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各级培训人员信息反馈表”(见附件2)样式用Excel表层层上报,各地(市)级普查机构务必于2011年4月25日前上报自治区水利普查办。特此通知。联系人:巴桑赤烈,程令社电话:0891-6388207传真:0891-6388207邮箱:xzslpcb@163.com附件1: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培训证书编码规则附件2:西藏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各级培训人员信息反馈表2二O一一年四月十五日主题词:水利普查培训证书编码规则抄送:自治区水利普查河湖专项组、水保专项组、技术指导组西藏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4月15日印发(共印10份)附件1: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培训证书编码规则3456附件2:西藏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各级培训人员信息反馈表序号地区名称县名称学员姓名证书编号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备注*12345678910……7*注:“备注”中加入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或其他。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