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集团违规违纪处罚条例(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集团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集团工作的有序进行,规范惩处行为,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物业系统全体员工。第三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充分善用表扬和批评的基础上,适当运用处罚手段,以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实施、第二章处罚类别第四条惩处类别分为经济处分和行政处分,两者可合并执行。行政处分档级标准分为:第一档:口头批评;第二档:通报批评;第三档:警告;第四档:降职(调岗) ;第五档:撤职(待岗) ;第六档:解除劳动关系(劝退、辞退、开除)。经济处罚档级标准分为:第一档:当月奖金下浮;第二档:降薪;第三档:支付赔偿金。第三章处罚处置权限第五条员工凡有违纪事实者 , 由所在部门将其情况填写 《员工违纪处罚单》 按相应报批流程审批实施, 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附带详细书面报告。(一)集团本部、直属物业公司和直属客户服务中心1、 物业集团本部员工的处罚, 统一由行政人事中心报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批实施。2、直属客户服务中心员工的处罚,客服中心负责人以下人员由行政人事口报其负责人审批执行,客服中心负责人由集团行政人事中心报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批执行。3、直属物业公司员工的处罚,物业公司全体人员由行政人事部门报公司负责人审批执行;物业公司负责人由集团行政人事中心报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批执行。(二)外地物业公司客服中心主管及以下人员, 由行政人事部门报客服中心负责人审批执行;客服中心主管以上员工、物业公司总助及以下全体人员由行政人事部门报物业公司负责人审批执行;物业公司负责人的处罚事件按相关规定流程审批执行。第四章处罚内容及标准第六条惩处(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口头批评,情况严重者将通报批评并给予20-50 元经济处分:1、 工作场合喧哗、吵闹、制造事端纠纷,影响办公秩序的;3、 在工作时间经常拨打私人电话或闲话长说的;4、 工作怠慢、服务欠佳,但未带来不良影响的;5、 接听电话不礼貌、不规范的;6、 未经允许上班时间因私会客的;7、 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的;8、 粗鲁的言行和玩笑,谈论他人的私事或隐私的;9、 员工不注意自身形象,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10、其它诸多工作不适宜的事项。(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 同时可给予下浮浮动奖金部分50-100 元的经济处分,因不良行为造成公司损失须酌情进行赔偿:1、 违反考勤管理规定,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