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篇一: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物业管理承包合同发包方:成都辉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 承包方: ( 以下简称乙方 ) 甲方将座落在成都市成华区东紫路666 号的“东林农贸市场”项目全部业态之物业管理事务承包给乙方,双方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协议如下:一、承包期限: 暂定为 5 年即从 XX年 月 日至 XX年 月日
届满后乙方需继续承包,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合同
二、承包方式:实行独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负盈亏方式即实行费用包干制;1、乙方以甲方设置的“成都辉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林农贸市场项目部” 的名义, 并经甲方授权的方式,从事“东林农贸市场” 1~6 楼和地下停车场全部业态物业管理
2、“东林农贸市场” 1~6 楼和地下停车场全部业态所收取的物业管理和内外建筑体广告收入及其它物业管理收益均由归乙方收取并支配
3、乙方从事“东林农贸市场”1~6 楼和地下室物业管理所需费用 ( 包括:人员工资、社保、工伤事故以及从事物业管理所需设备、设施、工具等购( 添 ) 置费用 ) 均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间:乙方向甲方缴纳管理费人民币贰万元/月, (XX0 元) ,管理费每年12 月 15 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
注:市场开业头三个月因免收物业买受人物管费,因此乙方相应向甲方免交三个月管理费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1、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不受干涉
2、按照与物业买受人的约定和相关部门的规定收取各项费用,不得乱收、超收
3、自行承担承包期间所产生的劳动纠纷、行政纠纷、治安事件及债权债务等等责任和费用
四、违约责任:合同履行期间,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 盖章 ) 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成都辉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乙方:XX年 月 日2 篇二:小区物业管理承包合同小区物业管理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