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业务管理规范文件名称订单管理规定文件编号拟定审核核准发文范围会签签批一、目的规范订单管理,提高订单的发运准确率
二、有效订单的标准1、订单须清晰填写订货产品详细名称、订货数量、订货时间及金额
2、订货数量不能低于最小订货量(客户自提车除外),最小订货量为30 入(含 30 入)以下不能低于2800 箱, 30 入以上不能低于2000 箱(今道部及开发市场允许两户拼车,运费按客户里程分别计算)
3、客户订货的单条码订货量不能低于20 箱(开发市场不能低于10箱,不包含五连包、VIP)
4、客户订货条码须在公司的条码规划范围内
三、有效订单的管理1、营运科(组)须先将强配新产品及促销品修订到客户订单当中,并在当日将订单录入到销售系统中,未及时录入的每次给予营运科(组)长负激励 50 元/ 单
2、营运科、组须按客户原始订单的所有品项及数量如实录入订单,否则每次差错给予营运科(组)长负激励50 元/ 单
3、营运科在接到客户订单并确认货款到账后24 小时内填写派车单,组织车辆发货,对未按要求填写派车单的每次给予营运科长、组长负激励50 元/ 单
4、对超过 48 小时仍无车的订单负激励工厂营运科(组)长5 元/ 单
四、无效订单的管理1、对无效订单,营运科、组长须在24 小时内同营业所长或直营经理进行沟通,将无效订单变为有效订单,同时每例无效订单对营业所长或直营经理负激励50 元/ 单
天;同时因未做沟通擅自改订单造成客户拒接,损失由相关营运科长或营运组长承担
2、对客户报单后超过48 小时仍无款的,按超出天数给予营业所长或直营经理负激励50 元/ 单
五、物流合格订单的管理1、合格订单的标准:单条码发货数量都满足客户订货90%以上的为合格订单
2、对因客户条码规划外、公司取消生产条码、促销强配改单的直接在原始订单上做标注,经组织发运后视为合格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