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党发〔2009〕号关于召开安陆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市委:安陆市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于2004年3月29日召开,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五年届满
根据市委的指示要求和工会的实际情况,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拟于2010年4月上中旬在安陆召开
现将大会有关事项请示如下:一、关于大会的指导思想、任务和议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总结市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以来我市的工会工作,明确今后五年我市工会工作的任务,选举产生安陆市总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大会的议程是:(一)审议和批准市总工会三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审议和批准市总工会三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三)审议和批准市总工会三届经审委员会工作报告;(四)选举安陆市总工会第四届委员会;(五)选举安陆市总工会第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
二、关于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和代表产生的方法截止2008统计,安陆工会会员已达11万,根据有关代表人数的规定,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拟定160名,特邀代表10名
代表的条件:(一)必须是中国工会会员;(二)能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三)关心和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受到广大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四)有一定参政议政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五)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能站在党和国家立场,讲政治、顾大局,是非分明
代表名额分配主要按照会员的分布情况,适当照顾人数较少的地方和单位,统筹兼顾,全面安排
原则上按2008年统计会员数,各乡镇办事处的代表占会员的万分之七左右,市直企事业单位略高于上述比例
市总工会直接领导的工会都应有代表名额
特邀代表由市总工会会同各乡镇办事处工会及有关方面协商确定
其主要对象是曾在工会担任较长时间领导职务的、有一定影响的老工会工作者、积极分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