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表 2——锅炉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类别检查项目项目编号检查内容主要依据检查方法检查情况锅炉作业人员1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锅炉使用管理规则》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锅炉数量和特性,配备锅炉作业人员,并且保证在岗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B 级以下 (含 B级)全自动锅炉可以不设跟班锅炉作业人员,但是应当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8
3 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锅炉使用单位应当配备锅炉安全管理人员
锅炉运行操作人员和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置或者报告
B 级及以下全自动锅炉可以不设跟班锅炉运行操作人员,但是应当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
1、抽查作业人员档案,查看是否按规定配备锅炉运行操作人员、水处理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
2、抽查在岗作业人员证件,查看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作业项目是否与实际作业项目一致,有无雇(聘)用单位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的签字盖章
使用登记及检验标志2 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8
1 使用登记锅炉的使用单位,在锅炉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 日内,应当按照要求到设区的市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