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8 页特种设备 ( 气瓶 ) 普查整治工作总结特种设备 ( 气瓶) 普查整治工作总结特种设备普查整治工作总结特种设备普查整治工作总结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普查整顿工作的通知”,我们在完成了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普查整顿的基础上,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锅函287 号“关于开展气瓶普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着手部署开展了气瓶普查整治工作。到目前止,已全面完成了宣传发动、学习教育、表单设计、电脑录入、整治验收工作。一、取得的成效一是基本摸清了全市的气瓶底数。全市目前经安全注册的气瓶充装站有3 家,其中 2 家为液化石油气站,一家为甲胺充装站,还有一家液化石油气刚投入试充装尚未经安全注册,有液化石油气钢瓶 54937 只,焊接气瓶 124 只,动员覆盖率达到了100%,充装自有气瓶率 100%,气瓶充装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气瓶普查整治验收率 100%,普查登记率达到了99.93%。二是强化了安全意识,消除了事故隐患,通过宣传教育,打击违章,各充装站及经销点的安全意识明显加强,市场上已不再有超期未检瓶和超期服役瓶,在用气瓶定检率达到了 100%。三是严格了规章制度,实行了规范化操作,各充装站都借这次东风,组织人员进行学习培训,重申规定、重明纪律,切切实实做到了“三检查”即充装前检查,充装过程检查和充装后检查,严格把关,确保安全。四是结合气瓶普查登记,做好固定充装工作,各充装站已基本按照固定充装的要求在进行运作。第 2 页 共 8 页二、主要做法㈠领导重视,整体推进早在开展锅容管特普查整顿的同时,于去年初,我们考虑到气瓶特别是液化石油气钢瓶分散在千家万户中,隐患多,监管难,势必从源头上加以控制,才能确保其安全使用。为此,我们把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作为一个重点来抓,经过充分论证,根据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市政府以江政办发1号文件,转发质监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随后市质监局发出了《关于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实行集中管理的通告》,规定从2002 年 5 月 1 日开始,对全市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主要是实行三个管理制度,即固定充装制度、钢瓶产权转移制度、钢瓶检验费由钢瓶产权拥有者承担制度。在产权转移中,实行折价收购和托管两种形式并存的方法,为促进这一制度的实施,一方面,我们加强宣传,在电视、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