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特许经营合同范文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 (服务) 之权,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 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 2 条 受许人的法律地位 2
1 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
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
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 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
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 3 条 授予的各项权利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3
1使用代表 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 ______登记为产品 (服务) 的商标 (使用登记为⋯⋯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3
2使用 ______名字 / 标志的权利; 3
3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3
4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5节和第 6节中有规定
5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第 4 条 区域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
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 5 条 专属性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 节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 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应全部或部分、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 (服务)
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