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医共体财务管理制度(草案) 根据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方案和县域医共体财务运行管理办法, 为统一财务并落实医保财务部的监督管理职能, 特制定**医院制度: 一 预算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等要求, 医共体各成员单位所有的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实行”核定任务、 核定收支、 绩效考核补助、 超支不补、 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提出年度预算建议数, 经医共体理事会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定的预算
财务管理中心每年都要结合核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对预算执行效果进行季度分析和评价, 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分配依据
二 收入管理 1、 各成员单位一切收入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和核算
挂号、 收费实行计算机管理, 单位业务收入做到日清月结
收费员应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结算票据于当天缴存银行,同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上报结算中心, 保证结算收入与 HIS 系统一致
2、 医疗收费要仔细执行国家的物价、 医保政策,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
收费票据的管理要建立领用登记、 票据核销、 规定存档管理办法
3、 医保财务部应加强对医院收入的监管, 组织医保、 物价人员对建立账簿、 款项和实物的定期检查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三 支出管理医院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医共体理事会的事业进展计划, 在医共体法人的领导下, 各项支出按《预算管理规定》执行,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 开支标准及资金审批权限, 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审核管理
1、 原始凭证的要求
凡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 必须有财政部门监制章, 盖有原填制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原始发票必须按规定的品名、 数量、 单价和金额等据实填写, 字迹清楚, 不得涂改、 挖补
原始凭证上要有经手人、 证明人、 用途事项和单位负责人审批意见, 杜绝白条支付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