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医疗机构输血科( 血库) 建设管理法律规范一、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 法律规范输血科( 血库) 建设, 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试行) 》及《临床输血技术法律规范》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 制订本法律规范。第二条 输血科( 血库) 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法律规范是医院输血科( 血库) 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 是对医院输血科( 血库) 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第三条 本法律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 血库) 科室设置、 功能与任务、 建筑与设施、 人员配置、 仪器设备、 原辅材料、 安全卫生、 业务管理、 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第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 设立由院领导、 业务主管部门、 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 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规范、 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 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开展临床科学、 合理、 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二、 科室设置第五条 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 应设置输血科、 血库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第六条 三级综合医院、 年用血量大于 5000 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 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 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血业务, 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三、 功能与任务第七条 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 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 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 参加临床输血会诊, 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 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 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 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 参加临床输血会诊。第八条 根据临床用血需要, 制定用血计划, 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 做好血液储存、 发放工作。第九条 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法律规范》的要求, 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 交叉配血、 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第十条 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加强血液质量控制。第十一条 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 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第十二条 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第十三条 做好无偿献血、 互助献血、 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 并配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