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发〔2010〕8号关于争创、评选2009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学院各单位:为了建立良好的校风与学风,表彰和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激发学生努力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在2009年中有代表性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从而起到树榜样、树标兵,发现典型、推广典型的作用,在全院形成良好的育人气氛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各单位要以对学生认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本次评定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标准认真把握好评定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充分发挥评优的导向作用和激励功能,提高学生奋发学习、积极工作、全面提升职业素质职业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
二、组织领导学院成立“2009年度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王敏副组长:邢杭春成员:刘兴星陈和云缪世凯黄文艳杜春王志蓉高明冯莉娟程勇评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成员如下:主任:蒋建华成员:朱荣明郭兰各教学单位成立学生评优评选领导小组,由各教学单位领导任组长,评选小组由五至七人组成,教学单位领导班子、政治辅导员、班导代表应为评选小组成员
各班成立评优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评议小组由五至七人1组成
三、评选范围凡在校在册学生,无处分记录,综合测评在本班级前60%的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四、评选项目(一)集体荣誉称号1、先进院学生会部门2、先进系学生会3、先进班集体(二)个人荣誉称号1、三好学生2、优秀学生干部五、评选条件(一)先进院学生会部门1、能贯彻学生处、团委、院学生会的工作部署
2、在本部门的工作上能出色完成任务并作出显著的业绩
3、活动频率较高,活动质量高,思想性高
(需提交活动策划书和活动的总结)4、干部能力强,能独立自主,创造性推进本部门的工作
5、干部团结协作,步调一致
6、能及时反映广大同学对本部门职能管理工作范围内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