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南京渣土运输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第 301 号( 3月21日发布, 10月30日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维护市容市貌,法律规范渣土运输秩序,保障公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渣土运输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渣土,是指工程(含五小工程)建设和建(构)筑物拆除、修缮、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它废弃物
第四条 渣土运输遵循统筹规划、源头管控、联合执法、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加强渣土运输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处理渣土运输处理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建立与渣土运输监管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和保障机制
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渣土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渣土运输活动的综合监管
区、园区城市管理部门和机构负责辖区内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渣土运输的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渣土处理、渣土弃置场地设置核准,对违法倾倒或者抛洒渣土污染路面的行为进行查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渣土运输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 鼓舞渣土运输企业成立行业自治组织,制定行业法律规范和安全生产条件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开展安全运输专业技能培训活动
第八条 建设部门应当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鼓舞渣土资源化利用,支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采纳渣土综合利用产品
第九条 本市建立渣土运输管理监督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渣土运输违法行为、渣土运输管理和执法活动进行监督举报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举报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邀请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对渣土运输管理和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