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南京龙潭物流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12024 年 4 月 19 日南京龙潭物流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南京港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乙方)、南京市栖霞区国有资产投资中心(以下简称丙方)友好协商,在签署《南京龙潭物流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基础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京龙潭物流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依托港口,加快临港基础设施开发,改进口岸环境,成为国际物流业和临港加工产业集聚的平台,并经过稳定的经营运作,为股东方制造良好的经济回报
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活动;需要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章程对公司各方股东均具有约束力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五条 公司名称:南京龙潭物流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第七条 公司住所:南京市栖霞区疏港路 1 号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 公司经营范围:自营或代理货物的进口、出口,提供海运、空运、陆运进出口货物的运输代理业务;普通货物的运输、仓储、装卸、加工、包装、配送及相关信息处理服务和有关货物代理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服务;货场、仓储设施及相关设备的租赁及转让;保税、报关及物流服务等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4 亿元人民币
第十条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召开股东会会议并做出决议,如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能够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公司应当自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