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南通市进展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通商发【 】2 号 通财工贸【 】3 号 南通市进展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速培育和进展市区服务外包产业,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服务外包进展的意见》(通政发〔 〕75 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服务外包专项资金是指市财政从本级财政预算中按年度安排用于引导、扶持和鼓舞市区服务外包产业进展的专项资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 服务外包是指服务外包企业向境内外客户提供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等服务外包业务。第四条 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和公益性基础设施是指区域内所有服务外包企业都能够使用或受益的项目。其中:公共平台是指为服务外包的进展提供技术研发、质量保证、测试、验证、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服务;公益性基础设施是指为公共平台提供支撑的数据储存、信息传输、电力保障等公用设施。 第二章 管理原则第五条 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扶强、突出重点、支持创新、鼓舞创业的原则。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六条 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由市外经贸局和市财政局共同实施。市外经贸局:负责服务外包工作组织推动、综合协调、宣传推介和开展招商促进工作,负责对服务外包平台、载体、企业的审核、认定;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对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组织、申报材料的审核;与市财政局共同下达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市财政局:负责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的财政预算管理、服务外包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的审核、拨付。会同市外经贸局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跟踪管理及绩效考评。 第三章 使用范围和补贴标准第七条 扶持载体建设4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对建设为全市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服务的公共平台和公益性基础设施,按实际投资额给予 10%的财政扶持,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2、对当年集中新增提供给服务外包企业实际使用,其面积达到 1 万平方米以上(含)的,给予一次性 50 万元的补贴。3、对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重点高校或科研院新设立从事服务外包研发业务,从业人员在 10 人以上且正常运作的研发机构,分别给予 50 至 20 万元一次性扶持资金。第八条 扶持企业进展1、鼓舞服务外包企业引进服务外包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