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消防设施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全、消防设施的定义、分类、管理与使用、安装与拆除、维修和检验、评价检查标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消防设施管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3
术语和定义3
本标准中安全设施的概念是广义的,指为了保护劳动者安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及在发生事故时用于救援而安装、配备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和器械、装置等
消防设施是指能够使人员免受火灾事故的伤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和防止火灾事故蔓延等的所有设施
机械、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起重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电气方面的安全防护装置,如继电保护装置、避雷装置,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等均由设备所在部门全面负责管理和维修
凡生产区域中有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等,均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加强管理和维护,设备所在部门负责对损坏设施的维修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消防设施的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台帐,日常巡检、维护等工作
管理内容与要求5
检测设施:包括压力计、真空计、温度计、分析仪器、气体检测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及超限报警装置等;5
泄压设施: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呼吸阀、放空阀、回流阀、减压阀、放空管等;5
防止火灾蔓延设施:包括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火堤、水幕等;5
紧急处理设施:包括紧急切断电源、紧急切断阀、紧急分流、紧急排放、紧急冷却、紧急通入惰性气体、仪表联锁等装置;5
组份控制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