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瑞金市2011年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局各科、室、队、站:为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全面排查和消除环境污染隐患,规范企业排污行为,确保日常环境安全,根据赣州市环保局《关于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赣市环监字【2011】13号)精神,我局应对本市范围内新、老污染源开展逐个检查,对污染排放不能全面稳定达标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告市人民政府依法停产、关闭
2011年全市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按照《关于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污染隐患排查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力度,做好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侵害,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有效杜绝我市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和问题,切实防范环境污染风险,提高企业对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的认识,积极预防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生,逐步提升环境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健全环境污染监管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工作组
组长:黄泽华常务副组长:曾德才副组长:钟建华、刘晓年成员:赖可平、李海芳、何晓升、曾晓明、邓英飞、朱件生、王瑞钰
四、检查范围及重点1、2008年以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行政责任追究情况,确保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2、全面开展辖区各类重点污染源、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加大对居民集中区、江河流域沿岸及水源地上游危险废物排放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