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摘要]建筑工程保修阶段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对建筑施工后安全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
本文经过对《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示范文本) 》以及《FIDIC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工程质量保修期、 缺陷责任期与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比较分析, 提出了工程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尽可能统一, 工程保修金的保留期直接规定, 以便于合同管理
[关键词]建筑项目, 保修阶段, 工程监理, 工程保修期, 缺陷责任期, 工程保修金, 合同管理目录前言根据中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合同生效后, 当事人就质量、 价款或者酬劳、 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能够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 根据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履行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四条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最近一段时间施工单位对工程保修金期限的争议引起我的注意, 工程项目参加各方对工程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以及工程保修金的理解比较混乱
由于工程项目参加各方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 有一些矛盾也就更加突出, 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越来越重要, 因此本人针对工程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已经工程保修金提出一些看法和做法, 供大家讨论
论建筑工程保修阶段监理之探究( 以及缺陷责任期的工作内容) 一、 建筑工程保修期1、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 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 予以修复
工程质量缺陷, 是指建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设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设计文件, 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2、 建筑工程保修期⑴ 工程保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