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产品框架采购协议G4B022015版化工产品框架采购协议协议编号:签订地点:甲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乙方:为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共同提升供应链绩效,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以下列条款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定义除非本协议其他处另有约定,本协议及其附件中名词含义如下:1.本协议: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文、采购订单、技术协议在内的本协议所有附件,以及协议提及的任何其他文件。2.甲方:指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其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及存续,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中国石化)物资供应归口管理部门,代表中国石化就本协议项下物资实施组织集中采购,包括代表中国石化下属的分(子)公司签署本协议,以及监督本协议及采购订单的执行。3.乙方:指(),其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及存续,注册地址为(),同时是本协议乙方和采购订单卖方,与甲方订立本协议,并根据本协议与丙方签订采购订单。4.丙方:指中国石化的分(子)公司(详见附件),是本协议项下货物的最终用户,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与乙方签订采购订单。5.需方:甲方与丙方在本协议中合称需方。乙方了解并认可,本协议甲方与丙方作为需方,为一个利益整体,本协议中提及的需方或甲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发出采购订单、付款、收货验收等),可由丙方具体享有及履行,丙方的履约行为应视为需方及甲方的履约行为,协议中提及需方或甲方权利之处,应被解释为同时赋予丙方相同内容的权利。6.采购订单:指乙方、丙方依据本协议签订的包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方式和付款方式等具体要素的书面交易凭证,其格式见附件1。采购订单受本协议约束。7.技术协议:指乙方、丙方就本协议项下产品技术条件签订的书面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8.[选择性条款,不需要的请删除]储备清单:指采购订单乙方和丙方就本协议项下储物于商(定义见下文)品种的库存形式等内容,商讨、确定并签署的书面表格,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储备模式、品种规格、库存数量、响应时间、库存地点、补库周期等内容。储备清单见附件3。第二条供货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根据需方需求,向需方提供附件2中所列产品,该产品或这些产品应符合技术协议或本协议其他处约定的规格及标准。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包装标准,以保证产品质量及运输安全;包装物由乙方提供,不计费、不回收。—1—化工产品框架采购协议G4B022015版2.本协议不构成需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向乙方采购产品数量或金额的有约束力的承诺或保证,但需方应尽合理努力向乙方提供需求量预测和方案,以便乙方做好生产和原料采购等安排。3.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为需方日常需求预留一定生产能力,以保证每个日历月度有能力向需方提供所需产品。乙方同意优先排产需方发出的采购订单。在需方有紧急需求时,乙方应调动生产资源,全力保证需方需求。第三条价格1.乙方销售给需方的产品执行附件2所列价格,该价格为含增值税、含送达交货地运杂费的价格,该价格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该期限内的价格不受订货数量、批量、交货期和市场价格波动影响。2.本协议附件2所列的价格包括乙方为正当及完全地履行其本协议及项下采购订单义务而发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3.()年()月()日后,甲、乙双方应重新协商确定新的产品价格,并确定价格有效期间。4.如双方定有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则甲、乙双方应在本条第1款约定的有效期届满后,根据该价格形成机制确定新的产品价格,同时确定新的价格有效期。第四条采购订单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供货将通过需方发出、乙方接受的采购订单完成。乙方应在收到采购订单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拒绝采购订单各项内容。经乙方确认后,需方所发出的采购订单即行生效。2.除非有合理原因(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或需方存在过错),乙方应在本条第1款约定的期限内书面确认采购订单,以使采购订单及时生效。从采购订单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如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