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产品框架采购协议G4B022015版化工产品框架采购协议协议编号:签订地点:甲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乙方:为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共同提升供应链绩效,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以下列条款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定义除非本协议其他处另有约定,本协议及其附件中名词含义如下:1
本协议: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文、采购订单、技术协议在内的本协议所有附件,以及协议提及的任何其他文件
甲方:指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其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及存续,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中国石化)物资供应归口管理部门,代表中国石化就本协议项下物资实施组织集中采购,包括代表中国石化下属的分(子)公司签署本协议,以及监督本协议及采购订单的执行
乙方:指(),其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及存续,注册地址为(),同时是本协议乙方和采购订单卖方,与甲方订立本协议,并根据本协议与丙方签订采购订单
丙方:指中国石化的分(子)公司(详见附件),是本协议项下货物的最终用户,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与乙方签订采购订单
需方:甲方与丙方在本协议中合称需方
乙方了解并认可,本协议甲方与丙方作为需方,为一个利益整体,本协议中提及的需方或甲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发出采购订单、付款、收货验收等),可由丙方具体享有及履行,丙方的履约行为应视为需方及甲方的履约行为,协议中提及需方或甲方权利之处,应被解释为同时赋予丙方相同内容的权利
采购订单:指乙方、丙方依据本协议签订的包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方式和付款方式等具体要素的书面交易凭证,其格式见附件1
采购订单受本协议约束
技术协议:指乙方、丙方就本协议项下产品技术条件签订的书面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