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讨论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促进讨论生在德、 智、 体等方面全面进展, 全面提高讨论生培育质量,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讨论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 试行) 》文件关于加大讨论生奖助经费投入力度的精神, 结合我院实际,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依据办法申报讨论生奖助学金的必须是学制规定学习期限内的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在籍在读讨论生
第二章 奖助类别、 比例和标准第三条 讨论生奖学金分国家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四大项目
讨论生国家奖学金( 1) 奖励对象讨论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行为表现好, 学习成绩优、 科研能力强的全日制在校学习的二三年级讨论生
奖励面为每年国家下拨的指标数, 学校再根据我院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讨论生人数以及培育质量等向我院划拨奖励名额
若在全脱产非在职的申请人中不能评选出候选人, 再从非脱产在职的申请者中评选
( 2) 奖励标准讨论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 30000 元/生/年, 硕士生 0 元/生/年, 每年评审确定后一次性发放到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讨论生学业奖学金( 1) 奖励对象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非定向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文学院各年级优秀讨论生
( 2) 奖励标准奖学金等次总资助比例各等次比例资助标准博士生一等占博士生总数的 70%20%1 二等30%10000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等50%8000硕士生一等占硕士生总数的 40%20%10000二等30%8000三等50%6000每年评审确定后一次性发放到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校长奖学金 ( 1) 奖励对象 从 级开始, 奖励综合素养优异, 有较大进展潜力的非定向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文学院讨论生, 奖励面不超过文学院讨论生总数的 10%
非定向全日制在校学习的博士生全员奖励
( 2) 奖励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