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家司法考试三校名师刑诉新增考点重点解读 国家司法考试三校名师新增热点全解读刑事诉讼法热点 1 法律援助辩护的概念、种类、适用阶段及其适用情形1.法律援助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因经济困难或者其它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的,或者具备法定情形时由公检法机关直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2.据《刑事诉讼法》第 34、267 条规定,法律援助辩护分为申请法律援助和通知法律援助两种类别。(1)申请法律援助,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因经济困难或者其它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本人及其近亲属能够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2)通知法律援助,指在具备法定情形时,由侦查、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直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通知法律援助具有强制性,一旦具备法定情形,根据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相应的办案机关承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的义务,而法律援助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指派律师。据刑诉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时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盲、聋、哑人;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被判处无期、死刑的人;未成年人。热点 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中的代理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的代理。据《刑事诉讼法》第 281 条第 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它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能够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这种程序解决的是民事权利的归属问题,其代理实质上是民事诉讼的代理。2.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中的代里。据《刑事诉讼法》第 286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强制性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热点 3 试听资料、电子数据的概念与特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它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其有下述特点:(1)形式多样,直观性强,客观实在,内容丰富;(2)既有易于保存的一面,又有容易被损坏、覆盖、灭失的一面;(3)占用空间少,传送和运输方便;(4)能够重复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