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根据《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是指为解决长期卧床或行动不便的参保患者就医问题,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在患者家中设立的治疗病床。第三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工作;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与家庭病床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和实施监督检查;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辖区建床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四条 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老年居民、低保人员、低收入人员和残疾人(以下统称老年居民),因病符合住院标准,生活不能自理,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确有困难,需要系统治疗,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家庭病床:(一)患脑卒中疾病丧失行动能力的;(二)患脑血管疾病且有后遗症的;(三)60 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患慢性支气管炎合并肺气肿或肺心病和高血压、糖尿病伴有慢性并发症的;(四)因病长期瘫痪在床的;(五)骨折术后需卧床治疗的;(六)患恶性肿瘤疾病晚期且行动困难的;(七)肝硬化失代偿期到医院就诊有困难的。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条 下列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可设立家庭病床:(一)本市统筹区域内的二级医院;(二)市级专科医院和区市县级专科医院;(三)社区医院;(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五)区市县一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第六条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家庭病床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医疗机构设置独立的家庭病床科或设置专职管理人员;(二)家庭病床科有与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集中管理患者病历;(三)严格按医疗保险管理的要求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四)配备必要的诊疗器械和交通工具。4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七条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家庭病床定点资格。经审核,取得家庭病床建床定点资格并核准家庭病床数量后,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医疗服务协议书》后,方可收治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患者。第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