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宁波市北仑新区矿山企业较大以上事故应急预案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宁波市北仑新区矿山企业较大以上事故应急预案采矿业属高危行业, 是安全生产的重点监控行业
为保障矿山企业、 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在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控制处理事故, 确保事故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预案
一、 适用范围 ( 一) 本预案适用于北仑新区行政区域内所有矿山企业及采掘工程施工企业
( 二) 本预案所称矿山企业较大以上事故, 是指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及矿山附近非矿山人员由于矿山坍塌、 滑坡、 浮石滚落、 爆破引起飞石及各类机械损害等一次发生死亡 3 人( 含 3 人) 以上, 或受伤10 人( 含 10 人) 以上的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 三) 本预案修订时间为 5 月
二、 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一) 接到事故报告后, 符合本预案起动基本条件的, 本预案即行启动, 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 各应急救援部门同时作出快速反应、 迅速组织力量, 按指挥部命令及时到达指定位置
( 二) 现场救援工作在指挥部领导统一指挥下进行
事故救援部门到达现场后, 首先由公安部门设立警戒线, 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查明现场情况、 排除险情、 确定救援方案后, 再开展其它处理工作
要把抢救受伤人员、 疏散现场人员置于救援工作首位, 并确保抢救人员的绝对安全, 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 三) 因事故应急救援需要, 指挥部可征调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特种设备器材和车辆, 各企事业单位应该无条件服从
三、 应急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 区政府成立矿山企业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下称指挥部) , 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总指挥, 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 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