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则1 范围本细则规定了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的内容、 要求及考核。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 3 原则3.1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 将安全、 文明管理与经济进行挂钩, 做到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 贯彻”以功论赏”、 ”以则论处”的原则, 对在安全文明施工中作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及个人给予表彰、 奖励。对于在工作中因失职、 渎职或三违( 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 而造成事故的, 给予通报批判、 处罚。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国家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追究责任。3.2 实施奖惩要把思想工作同行政、 经济手段结合起来, 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在处罚上, 坚持以教育为主, 惩教相结合的原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3 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进行调查、 分析, 教育群众、 制定预防措施, 并根据责任大小、 损害程度、 经济损失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理。4 对项目部管理者及务工人员的处罚4. 1 安全生产方面从生产活动的组织与造成事故的原因来区分, 违章可分为作业性违章、 装置性违章、 指挥性违章。从违章者本人的安全技术素养与思想心理、 习惯等因素区分, 违章可分为习惯性违章和偶然性违章二类。4.1.1 作业性违章 作业性违章定义: 指在基建施工中, 不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标准, 违反保证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 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作业违章主要指施工人员个人作业过程中发生的违章。作业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者本人, 因作业性违章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违章者本人的责任。作业性违章处罚标准见表 1: 表 1 作业性违章处罚标准表序号违章内容处罚金额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50 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序号违章内容处罚金额2戴不合格的安全帽或不系帽带100 元3进入施工现场安全帽当凳子坐100 元4穿高跟鞋、 前后敞露的凉鞋、 拖鞋及裙子、 短裤、 背心或裸背进入施工现场50 元5酒后进入施工现场200 元6随意移动、 损坏、 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她用200~500 元7未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工作服、 手套、 防护眼镜、 面罩、 绝缘鞋等) 100~200 元8非电工人员私拉乱接电源或拆装电器设备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