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 12: 家具制造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 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家具制造企业( 包括木质家具制造; 竹、 藤家具制造; 金属家具制造; 塑料家具制造; 其它家具制造) 编写更为详细的安全隐患查报标准, 并依照此通用标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归类上报
当标准中引用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发布新的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订版) 时, 均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 基础管理类隐患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1
1 资 质证照1
1 缺 少资质证照1
1 未取得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 第七条: 应取得营业执照
2 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文件或备案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 号)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公安部第 119 号令) 第二十四条1
3 未取得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文件《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令第 24 号) 第十七条: 应经过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4 新、 改、 扩项目未取得”安全三同时”批复文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6 号) :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所规定的企业新、 改、 扩项目应取得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备案意见书、 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备案意见书等”安全三同时”批复文件
2 资 质1
1 营业执照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2 号)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证照未合法有效实际不符围由公司章程规定, 并依法登记
公司能够修改公司章程, 改变经营范围, 可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