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寓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小区秩序, 保持道路通畅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保障全体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和整体权益, 创立一个宁静、 干净、 有序的文明小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 车辆进出小区管理 第一条 建立机动车出入( 停车) 证制度。凡业主自备车、 公务车、 接送车等需常常出入本小区的机动车辆, 业主必须向物管处申请办理《机动车出入(停车) 证》, 凭证进入停车。 第二条 临时来访的机动车辆, 必须向保安员说明被访业主的房号、 姓名, 由保安员核实后方准许进入。车辆进入时, 驾驶员必须用驾驶证( 或行驶证等有效证件) 换取临时停车证, 并在保安员的引导下, 按临时停车证上指定的停车位临时停车。车辆离开小区时, 用临时停车证换回有效证件。临时车位已满, 保安员不再允许临时来访车辆进入。 第三条 营业出租车不得进入小区。如遇有行动不便( 老幼病残) 人员乘车, 或有大件随身物品, 或恶劣天气等特别情况下, 乘坐出租车的业主或来访者, 在向保安员说明业主( 或被访者) 的房号、 姓名, 经保安员核实后方准许进入。如有业主预约出租车接送病患等紧急情况, 业主可事先通知物管, 由保安员及时放行。 第四条 货车或 10 座( 含) 以上客车不得进入小区。遇业主搬家入住或运送大件物品进入, 在向保安员说明业主的房号、 姓名, 经保安员核实后, 方可进入。其它特别情况, 经物管处同意方可进入。 第五条 严禁装载易燃、 易爆、 剧毒以及各种腐蚀性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第六条 建立非机动车出入牌制度。业主拥有的自行车、 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及电动车、 摩托车等车辆( 以下统一简称非机动车) , 应在显著位置悬挂出入牌。无出入牌的, 须向保安员说明被访业主的房号、 姓名, 由保安员核实后方准许进入。短期内需常常出入小区的外来人员( 如装修人员、 送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水送餐人员等) , 须办理临时出入证, 凭临时出入证进入。非机动车出入牌和临时出入证由业主向物管处申请办理。 第七条 为确保业主的财产安全, 驶出小区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携有体积较大物品时, 保安员有权询问和检查。遇到情况可疑的人员和物品, 可将物品暂行滞留, 请业主本人到场说明情况后放行。业主搬家或运送大件物品驶出小区, 须由业主本人到物管处办理出门证, 保安员在验明货物后方可准其驶出。 第二节 机动车行驶管理 第八条 机动车辆在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