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巴州国土资源系统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巴州国土资源系统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确保政令畅通, 提高行政效能, 促进自治州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 正确、 及时、 公正、 高效实施国土资源管理, 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全体工作人员。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是指对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程序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以致贻误工作, 造成工作失误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 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的责任追求。第四条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 有错必究, 惩处与责任相适应, 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二是坚持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 人人有责任的原则; 三是应当坚持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利用、 考核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 对出现下了情况的予以责任追究: ( 一) 不仔细贯彻执行州国土资源局党组决定、 决议或对州国土资源局局长办公会、 局务会、 专题会作出的安排部署执行不力的; ( 二) 对上级移送、 督办或群众要求办理事项推诿扯皮、 敷衍塞责任、 不作为或慢作为的; ( 三) 不仔细执行或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 未公开行政审批的项目、 依据、 权限、 收费标准、 程序和时限的; ( 四) 发生”五难” ( 门难进、 脸难看、 话难听、 人难找、 事难办) 或吃拿卡要现象, 工作简单粗暴, 刁难、 训斥、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谩骂当事人的; ( 五) 不仔细履行工作、 工作责任心差, 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 国土资源系统”五条禁令”和”行政为民十项措施”的; ( 六) 工作纪律涣散, 影响本单位乃至本系统整体形象的; ( 七) 不执行或不完全执行州国土资源局指定的制度或有关规定; ( 八) 工作中把关不严、 审查不力或欺上瞒下, 出现重大工作失误, 造成恶劣后果或严重影响系统形象的; ( 九) 有群众举报核实的不良行为和被自治州有关部门检查曝光的, 对本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 十) 其它违规违纪的行为。第六条 州国土资源局纪检组( 纪检监察室) 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全系统范围进行明察暗访, 对发现有以上问题的人和事, 视情节给予责任人( 含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相应的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 500 元的经济处罚, 并责令当事人做出书面检讨, 追究其所在单位( 部门) 分管领导、 局主要领导的直接责任, 并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