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实施细则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溧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溧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溧政发[ ]95 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为加强和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办法>规定,从发布施行之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按规定缴纳个人承担的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后,市、镇村相应配套的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应同时筹集到位。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待遇。 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筹集(一)根据<办法>第九条确定的保障人员具体对象(以下简称保障对象),由市农保中心根据<办法>第十条规定,计算出每位保障对象所需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具体金额。(二)每个保障对象所需资金除个人承担的 0 元(以后随着劳动保障及土地征收政策变化适时调整)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外,其余保障资金按市、镇村 2:1 的比例承担,其中镇村承担的部分按镇级承担比例不低于 70%的标准由各镇自行确定。(三)老保障对象个人承担的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交村级经济组织,村级经济组织将个人资金与村级经济组织应承担的资金,一同缴到镇财政所设立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镇财政专户”,镇财政所将镇应承担的资金同时也转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镇财政专户”,镇财政将三块资金筹齐后,汇入农保中心”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收入过渡户”。农保中心将资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金从收入过渡户中转入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市财政也同时应将市财政配套的资金从土地出让金等收益中转入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四)新保障对象个人承担的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直接由相关部门划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镇财政专户”,市、镇村三级相应配套资金的筹集,与老保障对象保障资金筹集办法相一致。(五)”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实行实账运行。生活补助费和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