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布鲁氏菌病控制应急预案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静宁县疾控中心布鲁氏菌病控制应急预案第一部分 总则 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是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人畜共患的传染性疾病,包括动物畜间布病和人间布病
布病往往先在家畜或野生动物中传播,随后波及人类
中国畜间布病分布广泛,人间布病每年都有发生或局部流行
一、目的为保证在布病发生和流行时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布病疫情造成的危害,保护人民健康,保障社会经济进展,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制定本预案
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适用范围本预案应用于静宁县区域内布病发生、流行和暴发时政府、畜牧部门、卫生部门的应急反应
.三、处理原则当布病发生、流行和爆发时,依据《中华共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疫区进行及时处理,处理原则如下:(一)核实诊断:对确诊的病人应依据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核实诊断
(二)检疫和淘汰疫畜:对疫区内全部羊、牛和猪用血清学方法进行检疫,检疫后一个月再检一次
凡检出的阳性家畜均应立即屠宰(或隔离饲养)
至少在一年内停止向外调运牛、羊、猪
畜产品均应在原地存放和消毒,暂不外运
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消毒:被病畜的流产物污染的场地、用具、圈社及尚未食用的奶制品均应进行消毒处理
(四)免疫:经两次检疫成阴性反应的家畜,以及疫区周围村受危害的畜群,应连续三年以畜用菌苗进行免疫,每年免疫覆盖率不应低于 90%
(五)临床监测及治疗:对疫区内接触家畜及畜产品的人员进行血清学及皮肤过敏试验,查明人群感染情况,凡确诊的病人均应进行系统的治疗
(六)宣传教育:对疫区的居民及职业人群进行布病的危害、临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