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12024 年 4 月 19 日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仔细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建立科学的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努力建设高素养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若干意见》等有关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干部监督工作包括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委负责的原则;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职能部门联合监督的原则; (三)实事求是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四)发扬民主和群众参加的原则; (五)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 干部监督工作必须符合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把干部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培育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建设高素养干部队伍的要求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市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乡镇党委、市直党委(党组)对所属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 领导干部的组织监督 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条 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谈话包括例行谈话、预警谈话、诫勉谈话
(一)例行谈话是常规性谈话,由市委及组织部负责同志同基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每年一次
主要结合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和日常掌握的情况,进行激励性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
例行谈话要根据省委组织部《党委及组织部门负责同志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进行
(二)预警谈话是一种预防性、警示性的谈话,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委、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