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办法为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 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促进创新型玉溪建设,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市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成长,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队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创新人才保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评选范围及要求在玉溪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领域从事学术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以及科技管理工作,促进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在本单位或本行业内已经发挥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作用,有发展潜质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
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队伍建设坚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按照德才兼备、突出重点、平等竞争、动态管理的原则选拔对我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技术领域人才
第二条管理部门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管理由玉溪市科学技术局负责
第三条选拔培养条件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的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2 件:(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并具备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精神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丰富的技术经验,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突出贡献或行业、企业骨干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50 周岁,身体健康
(五)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承担者;市级及以上行业部门重大科研项目、基本建设项目、重大工程项目或重大科技推广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应具备下列专项条件之一,方可参加选拔
近五年内: 1
主持过国家、 省、市重大工程、 项目和课题且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
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省级以上行业优秀科技成果一等奖前 5 名、二等奖前3 名获得者;省级以上科技论文或优秀社科论著一等奖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