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员聘用、成果奖励管理规定1、总 则1
1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为了适应激烈的的现代企业竞争,最大限度的提高研发人员的研发积极性,提高生产部门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改革、创新的热情,充分发挥他们的智慧和技术优势,并将优秀成果在第一时间转化为生产力, 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 有关技术成果的范围包括:自带成果、研发成果、论文、创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配方,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试验分析方法、计算技术、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改进或建议等
3本办法主要内容有:组织机构及职责、技术类员工聘任级别标准及要求、评审程序、调薪或奖励
4 本办法适用公司总部、各分公司、惠州** 技术有限公司、东江华瑞科技有限公司
各控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2、组织机构及职责2
1机构编制及人员配置公司成立技术管理评审小组,负责技术人员聘用、成果评审、技术管理的具体工作
该小组由总经理任命, 人选可由公司领导层、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下属企业派员组成
2 技术人员聘用评审相关资料由各企业负责人统一报送;技术研发成果由研发中心负责人统一报送
技术人员的聘用资料整理工作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技术成果资料汇总、评审召集、成果管理工作由研发中心主任助理具体负责
技术成果类资料由公司行政部存档,技术人员聘用资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3 研发中心主任助理负责技术成果具体管理工作:1)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司技术研发、技改计划,督促计划实施
组织对计划项目实际结果的评估总结工作, 相关总结及奖惩建议报技术小组及总经理审阅;收集技术成果资料,在规定的时间提请技术管理小组进行评审
2)负责公司技术成果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成果鉴定工作;能申请专利的, 需向专利局申请专利
3)负责公司技术成果在生产部门的应用工作;暂不能应用的,提请公司将成果推向市场,并负责具体的市场化工作
4)负责公司研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