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级别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级别,持有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该专业类别任何规模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营业务 ; 持有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单个项目处理水量30000 吨/日以下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营业务
甲、乙级资质证书各分为正式证书和临时证书两种,甲级资质证书和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 年,临时甲级资质证书和临时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为1 年
二、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符合要求
2、具有维护设施正常运转的专业技术人员;(1)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应具备不少于10 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5 名;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具备不少于6 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3 名
说明:申请甲级运营资质的5 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中,应至少有3 名全职人员,申请乙级运营资质的3 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中,至少应有1 名全职人员
甲乙级上述条件中均可以有2 名兼职人员(该2 名中也可以由中级职称连续从事环保领域工作5 年以上的全职人员视同高级)
上述人员全部应提交合同聘用文本及聘期、合同期间社保证明等
(2)申请每一专业类别应有本专业领域至少3 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说明:本专业领域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从事本领域工作3 年以上可视为专业技术人员
上述两项要求不累加计算,第(1)项条件中的人员也可作为上述第( 2)项专业类别中的技术人员条件
(3)申请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至少应有3 名运营现场管理人员和10 名操作人员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申请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至少应有 2 名运营现场管理人员和6 名操作人员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
说明:所有从事设施运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均应取得污染治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