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急诊急救方案新12024 年 4 月 19 日绵阳市卫生局文件绵卫办发〔 〕749 号绵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绵阳市乡镇卫生院急诊急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园区社发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乡镇卫生院急诊急救工作,全面夯实应急救治体系工作基础
现将《绵阳市乡镇卫生院急诊急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仔细组织实施,并将实施中有关情况上报绵阳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联系人:梁倩,联系电话:2216005附件:绵阳市乡镇卫生院急诊急救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主题词:卫生 急救 培训 通知抄送:四川省卫生厅、绵阳市政府应急办
绵阳市卫生局办公室 11 月 22 日印附件:绵阳市乡镇卫生院急诊急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乡镇卫生院急诊急救的法律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和水平,保证急救医疗质量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卫生部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及《绵阳市院前急救医疗法律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规、规章和技术法律规范,结合绵阳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绵阳市乡镇卫生院急诊科建设基本要求》(见附件),将急诊科的建设纳入本地区域卫生进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医疗急救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机构设置第三条 乡镇卫生院急诊科应根据《绵阳市乡镇卫生院急诊科建设基本要求》等规定进行法律规范化建设,经本地卫生行政部门审验合格后登记、注册
第四条 各乡镇卫生院急诊科一律使用院前医疗急救唯一的特别服务电话号码“120”,不得擅自设置任何其它形式的急救电话号码
第三章 功能与职责42024 年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