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终点技术指导原则一、 概述临床试验终点( End Point) 服务于不同的讨论目的
在传统的肿瘤药物的研发中, 早期的临床试验目的是评价安全性以及药物的生物活性, 如肿瘤缩小
后期的有效性讨论一般评价药物是否能提供临床获益, 例如生存期延长或症状改进等
用于支持药物批准的临床试验终点一般应当是反映临床获益的指标
在肿瘤领域, 生存期改进被认为是评估某种药物临床获益的合理标准
在 20 世纪 70 年代, 一般以影像检查或体检等肿瘤评估方法测得的客观缓解率( Objective Response Rate ,ORR) 为依据批准抗肿瘤药物上市
在随后的数十年里, 逐渐认识到抗肿瘤药物的审批应该基于更直接的临床获益证据, 如生存期改进、 患者生活质量提高、 体力状况或肿瘤相关症状减轻等
这些临床获益很多时候并不能经过客观缓解率或与其相关的指标进行预测
当某种药物用于治疗严重或威胁生命的疾病、 对现有治疗有明显改进、 或填补治疗空白时 , 在一定条件下可采纳替代终点( Surrogate End Point) 支持该药物的上市申请
这些替代终点可能不像血压或血清胆固醇这类经过充分验证的指标,但可能能合理预测临床获益
此种情况下, 申请人必须承诺进行上市后临床试验以确证该药物的实际临床获益
假如上市后讨论不能证明该药的临床获益, 或者申请人未按要求进行承诺的上市后讨论, 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以下简称 SFDA) 可将该药物从市场中撤出
本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为申请人开展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终点指标的选择提供参考, 以使其符合某种药物上市申请的有效性评价要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求
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国内、 外均未上市的抗肿瘤新化合物的临床试验讨论, 新生物制品也可参考部分内容
本指导原则中仅讨论用于治疗肿瘤患者的药物的终点,未讨论用于预防或降低肿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