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下称指导原则) 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 卫办医发〔 〕38 号) 精神, 要求医疗机构根据”非限制使用”、 ”限制使用”和”特别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 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结合我院实际, 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 分级原则 ( 一) ”非限制使用”药物( 即首选药物、 一线用药) : 疗效好, 副作用小, 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 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 二) ”限制使用”药物( 即次选药物、 二线用药) : 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 使用需说明理由, 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 ”特别使用药物”( 即三线用药) : 疗效好, 价格昂贵, 针对特别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 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 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 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 其处方须由副主任、 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 四) 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见附件) 由医院药事领导小组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 〕38 号) 的规定制定, 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 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领导小组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 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 使用原则与方法 ( 一) 总体原则: 严格使用指针、 坚持合理用药、 分级使用、 严禁滥用。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 具体使用方法 1、 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能够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 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 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 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 需经过相关讨论, 由副主任、 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 处方量不得超过 1 日用量, 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 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 1) 重症感染患者: 包括重症细菌感染, 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 脏器穿孔患者。 ( 2) 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三、 督导、 考核办法 ( 一)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 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 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 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