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护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 总则 1
1 为有利于护坡工程的施工监理, 法律规范监理活动, 依据施工承建合同、 设计文件以及 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法律规范》、 SDJ207-82《水工混凝土工程施工法律规范》等有关规程、 法律规范的要求, 特制定本细则
2 本细则适用于堤防护坡工程
3 护坡工程施工监理应以施工过程现场控制为重点
工程质量应实行以单元工程和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 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二、 开工条件控制2
1 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 ( 1) 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 2) 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
( 3)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 4) 组织设计交底
( 5) 移交测量控制网点, 审签施工单位的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
( 6) 检查施工条件
( 7) 签发开工许可证
2 明确监理例行程序
下发监理作业表格; 明确工程质量、 进度、 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 明确监理办公室与施工单位之间函件、 文件、 报表等公文手续; 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 时间、 会议议程等
3 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 施工合同及施工场地现场实际提交护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并应从施工设备、 材料供应、 施工方法、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 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
施工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 工程概况
( 2) 施工准备( 包括材料供应、 供电、 供水等)
( 3) 施工布置( 含布置图) ( 4) 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
( 5) 质量保证措施
( 6) 组织管理机构
( 7) 进度计划( 包括工期安排、 砌筑强度)
4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质检负责人、 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 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