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大连理工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

大连理工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_第1页
1/6
大连理工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_第2页
2/6
大连理工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_第3页
3/6
大连理工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公寓管理,提高周转能力,为青年教师及引进人才提供更好的短期居住条件,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教师公寓是指由学校提供给特定人员短期租用的公有房屋,分为单身公寓、人才公寓、博士后公寓、高端专家公寓、海天学者公寓及外籍教师公寓等。第三条教师公寓的使用采用审核、审批与管理分开的原则,审核部门为各院系部处,审批部门为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管理部门为资产管理处。第四条特定人员范围及使用期限:1.引进人才,进校一年内可申请人才公寓,超过一年不再具有申请资格;公寓居住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长江、杰青、海天学者等高端专家及学校引进的急需人才,以人事部门批准期限及租金标准使用人才公寓,没有约定的,按统一标准收费;2.统招统分博士后,从进站之日起算,两年使用期限;3.单身教工,指人事处登记在编且家庭住址不在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的单身教工,在报到一年内可申请单身公寓,结婚后(领取结婚登记证之日起)需及时退出公寓。单身公寓的最长入住期限为五年;4.人事处批准的特殊人员,期限以人事处确认的使用期限及收费标准为准;5.海天学者,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批准的使用期限;6.外籍教师,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批准的使用期限。第二章公寓的申请第五条使用人或代理申请人登录学校教师公寓管理系统进行公寓申请。第六条公寓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将收到邮件通知),使用人(或代理申请人)进行网上选房预订,得到确认后到公寓管理部门签订用房协议并到校财务处缴纳住房押金,最后到公寓现场办理入住手续。第七条代理申请人、使用人所在单位对使用人在公寓使用过程中的行为负连带责任。使用人未按规定交付的公寓使用期间发生的费用,将由申请单位或代理人承担。第三章公寓的审批第八条人事处为人才公寓、博士后公寓、单身公寓、高端专家公寓的归口审批部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为海天学者公寓、外籍教师公寓的归口审批部门,其它单位(含公寓管理部门)无权批准公寓的使用。第九条为了保证公寓周转,公寓租期一般不得延长。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公寓租期的,审批部门在房源充足的情况下方可批准。第四章公寓的管理第十条资产管理处是教师公寓的管理部门,依据审批部门的意见安排公寓房间。第十一条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公寓的入住退房管理、维护维修管理、设施备品管理、房租水电费等收缴、委托...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大连理工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