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筑给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技术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与一般工业建筑的室内给排水、采暖和民用建筑(住宅小区)、厂区的室外给排水、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控制资料及安全和功能资料的管理
质量控制资料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给排水与采暖工程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必须采用规定中“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津资K-1(通用)]统一用表记录,并采用规定中“ 记录汇总表[津资K-5(通用)]统一用表整理汇总
2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主要材料进场检查验收必须采用规定中“建筑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工程主要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津资K-S2-1(通用)]统一用表进行记录;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必须采用规定中“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津资K-S2-2(通用)]统一用表进行记录;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器具和设备必须采用规定中“ 材料汇总表[津资K-3(通用)]统一用表进行汇总整理
1主要材料的进场检查验收应按批抽查和记录,检查验收应包括实物和质量证明文件两个方面
实物抽查数量每批次每规格不应少于一件
不同厂家、不同批次的材料进场检查验收 应用表[津资K-S2-1(通用)]分别记录
2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主要包括 1
检验报告 3
有关许可证件 4
新材料、新产品应有具备鉴定资格单位或部门出具的鉴定证书,同时应有材料(产品)质量标准、安装标准等
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有商检证明、中文版质量证明文件和(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3热水、采暖用塑料(复合)管道,直埋或暗敷在墙、楼板内时,应对管材、管件进行现场抽样复验,复验必须采用规定中“塑料管材检验报告”(津资K-S2-3)和“塑料复合管材检验报告”(津资K-S2-4) 统一用表
3 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强度和严密性试验采用规定中“承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