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师范大学专业实习管理规定 专业实习是高等学校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的必要环节,也是实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证
为加强对学校专业实习工作的管理,提高专业实习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专业实习的目的
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拓思路、激发创新;帮助学生树立学以致用、研以致用的创业、敬业和服务社会的职业意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二条 专业实习的内容和目标
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来制定专业实习内容,具体内容和方案要与专业的培养目标紧密结合
通过专业实习,不断调整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关系,检验人才培养的质量,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的高质量、高水平、适应性强的目标
第三条 专业实习的形式
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学院组织安排与学生自主实习相结合的专业实习的形式
其中,学院安排的实习单位以专业实习基地为主;学生自主实习须经学生本人申请,接收单位同意,学院批准方可进行
同时,由学院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进行巡回检查指导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教务处的职责
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教务处负责专业实习的宏观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 )制订专业实习的总体规划、基本原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2 )审批各专业的实习方案和实施细则
(3 )负责全校实习经费的分配和管理
(4 )对实习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估、总结和交流
(5 )对全校实习基地的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
(6 )参与处理与实习有关的各种重大事件
第五条 学院的职责
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关于专业实习的目的、内容、目标以及形式的基本总则和教务处的具体要求,切实抓好专业实习的各项工作
成立专业实习领导小组,组 2 织实施本学院的专业实习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