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房屋租赁合同 承 租 方 : 出 租 方 : 见 证 方 : 签约日期: 本 合 同 当 事 人 出 租 方 : ( 以 下简称甲方 ) 承租 方 : ( 以 下简称乙方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及 有 关 规 定 , 甲 、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 经协商一致, 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 系, 就甲 方将其合 法 拥有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乙方承租甲 方房屋事宜, 订立本合 同 : 一、 房屋的坐落、面积及装修、设施情况 1、甲 方将其拥有 的坐落在太原市 区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含公用分摊面积); 3、该房屋现有 装修及 设施情况, 由双方在合 同 附件一中 加以说明, 除双方另有 约定 外, 该附件作为甲 方按照本合 同 约定 交付乙方使用和 乙方在本合 同 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甲 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 房屋所有 权证》 或该房屋所有 权的相关 证明; 2、乙方向甲 方承诺, 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 , 自二 零 年 月 日起 至 二 零 年 月 日 止 ; 2、租赁期满, 甲 方有 权收回 出租房屋, 乙方应如 期交还;乙方如 要 求 续 租, 则 必 须 在租赁期满前 一个月 内 书 面通 知 甲 方, 经甲 方同 意 后 , 重 新 签 订租赁合 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 年 租金 总 计 为人 民 币 元 (大 写 : 万 千 百 拾 元 整 ) 2、该房屋租金 支 付方式 如 下 : 乙 方 如 逾 期 支 付 租 金 , 每 逾 期 一 天 , 则 乙 方 需 按 月 租 金 的0
3%支 付 滞 纳 金
五、其他费用 乙 方 在 租 赁 期 内 , 实 际 使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