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太康县城市规划区内 安臵房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区内安臵房建设和使用管理,明确相关单位职责,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使政府统建的安臵房建设、管理、使用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臵房,是指政府投资或组织实施的项目及实施土地统征、收购储备地块等公共利益需要搬迁,对搬迁户实行安臵,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住宅房
第三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安臵房建设和使用管理工作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 1)根据重点工程搬迁规模提出安臵房建设意见、年度安臵房建设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 2)提出解决安臵房建设资金的渠道和办法; - 2 - ( 3)对安臵房建设过程中招投标、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重要环节实行监管; ( 4)处理和协调安臵房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 5)负责房源管理和分配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 6)建立安臵房建设管理、房源分配、安臵户档案
( 7)落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 各审批部门应建立安臵房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主动服务,确保缩短时限
县发改委负责安臵房建设立项审批;住建局依据年度安臵房建设计划办理规划、征收、建设相关手续,对工程质量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国土资源局负责安臵房建设的征地、供地、相关用地手续办理等工作;财政局负责安臵房建设资金筹措和使用监管等;审计部门负责安臵房建设工程资金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安臵房建设、管理、使用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供水、排水、供电部门根据安臵房建设小区的规划布局,做好供水、排水、供电的前期准备工作,及时提供配套服务;指导、配合好小区内的供水、排水、供电规划设计和质量检验,使其符合标准,确保使用
- 3 - 第六条 安臵房建设业主单位负责安臵房建设的具体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施工监管、资金筹集与拨付、建成未交付的房屋管理等工作;提供安臵房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