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评估单位2020 年 4 月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集聚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国办发〔2016〕88 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9〕4 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专门发展化工产业的化工园区、化工企业聚集的集中区或工业区安全管理,降低系统安全风险,增强安全应急保障为此对某园区(集聚区)进行区域安全风险评估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准入、一体化管理”的原则,严格集聚区内化工企业安全准入,加强集聚区一体化监管,推动集聚区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责任明确、管理高效、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集聚区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将集聚区内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降到最低,强化集聚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控,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建设,促进集聚区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集聚区安全风险评估主要立足于集聚区的现状评估,兼顾未来发展规划的预评估
在全面了解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产业定位和发展现状,掌握集聚区总体布局、企业分布和周边环境的基础上,充分辨识现有(预见)或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确定集聚区整体风险(含可容许个人风险和可容许社会风险)及安全容量是否在容许范围内,确认安全风险的受控程度,完成集聚区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指导化工项目的发展规模和产业结构布局,规范集聚区相关安全设施的配置和管理,完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