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文件东矿安字〔2011〕86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关于下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通知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示范矿井建设的通知(安监总厅煤装[2011]59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矿安全保障能力,特制定本文件,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职责分工:矿成立建设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领导小组:组长:矿长、书记副组长:各位副矿长、副书记、工会主席、纪委书记、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成员:副总、职能科室及井下单位行政正职1、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完善工作;通风副总宋红军对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负具体业务管理职责
2、生产矿长张志国负责组织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建设及通信联络系统完善工作
3、机电矿长王文元负责组织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及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完善工作;李田兴副矿长对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及矿井供水施救系统负具体业务管理职责
4、安全矿长负责组织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工作
5、总会计师负责组织落实“六大系统”建设所需资金
6、北井井长负责组织北井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及完善工作
7、二煤扩延区井长负责组织二煤扩延区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及完善工作
8、各业务保安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组织“六大系统”建设工作
9、井下各单位对责任范围内的“六大系统”负责建设、维护、管理、使用职责
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标准:执行《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和《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有关规定
三、东庞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成期限:2011年5月31日前各系统必须完成所有设计并尽快审批;2011年底前必须完成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