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重庆空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外业见证单位:签订时间:年月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监制无建设单位:重庆空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外业见证单位:(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勘察外业见证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城乡建委《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勘察外业工作的意见》(渝建发[2008]209号)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建设地点:1
2预计外业见证工作量(总工日、总进尺):第二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提供已委托的本工程勘察单位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勘察外业钻探单位及钻探人员、岩土测试人员等岗位培训合格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提供工程勘察有关技术资料:勘察合同(含钻探劳务合同)任务委托书、勘察纲要(含勘察工作布置)、勘探点平面布置图、测量控制点等资料
第三条乙方负责向甲方派遣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员2名(外业见证员名单见附表),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交工程勘察外业见证成果资料3份(一式三份)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勘察外业见证员的资质证明
包括但不限于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相关执业资格;具有1年及以上连续从事工程勘察或岩土施工或土建工作经历,并取得本专业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考核、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外业见证成果资料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
1开工及提交外业见证成果资料的时间
1外业见证进场时间:预计于年月日进场;如不能确定进场时间,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预计于年月日提交外业见证成果资料
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