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案例 2-3-1某甲与某乙均为某村农民。为了组织销售当地土产, 某乙雇佣某甲进行土产收购。一日, 某甲与某乙在工作途中, 某乙不慎从其所驾驶的摩托车上摔倒, 摩托车也翻倒在公路中央。某甲上前救助某乙时, 身后突然驰来一辆农用拖拉机。拖拉机不但将某乙的摩托车撞翻, 而且还拖倒某甲, 并将某甲摔了出去。由于摩擦, 摩托车的汽油燃烧起来。某甲因被摔而昏倒在汽油之中, 并被烧成重伤。拖拉机司机肇事后开车逃逸, 行动尚有自由的某乙也未及时扑灭某甲身上的火焰。事后, 某甲因治疗烧伤而支付了巨额医疗费, 背上了沉重的债务。由于拖拉机司机已逃逸, 某甲对某乙要求进行经济补偿。但某乙一再推脱, 不肯给予补偿。 在以上事例中, 某乙在道德上是否具有补偿义务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可是,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 我们则能够找到更加明确清楚的答案。首先, 某甲与某乙之间存在着劳务合同关系, 能够适用中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第 60 条的规定,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 双方当事人除了应履行约定的义务以外, 还应根据合同的性质、 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 协助、 保密等附随义务。其次, 即使某乙当时已失去了自由行动的能力, 无法履行救助义务, 她也仍应对某甲的损失进行一定补偿。民事权利意味着权利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意志自由, 在这一范围内, 权利人能够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以实现权利人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定利益。民事权利作为私权, 体现权利人的私益, 包括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和人身利益, 它是依法产生的, 因此, 民事权利具有法律保障性, 民事权利存在于社会普通成员之间的私法关系中, 权利也由私法规定和保障。案例分析 2-3-3全国首例虚拟财产 12 月 17 日, 北京市二中院对全国首例”虚拟财产”失窃案作出终审判决, 游戏运营商北京北极冰科技进展有限公司须对游戏玩家李宏晨丢失的虚拟装备予以恢复。 从 起, 24 岁的李宏晨陆续花费了数千小时的精力和上万元的现金, 在一个名叫”红月”的游戏里积累和购买了各种虚拟”生化武器”数十种。但今年 2 月, 她忽然发现自己库里的所有武器装备都没有了。 一审法院认为, 虽然虚拟装备是无形的, 但在网络游戏环境中是无形财产的一种。玩家参加游戏时, 获得游戏时间和装备的游戏卡均需以货币购买, 因此虚拟装备具有价值含量。据此, 法院判令运营商对李宏晨在”红月”丢失的虚拟装备予以恢复, 并返还其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