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部标准UDCSD160—85水利电力建设用起重机技术条件1总则1
1本技术条件适用于水利电力建设用的塔式、 门座、 高架门座等起重机
本技术条件主要规定上述类型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必须遵守的共同原则
2起重机应按GB3811—83《起重机设计法律规范》进行设计
3起重机应根据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进行制造和安装, 并必须满足本技术条件的规定
4起重机允许在下列环境条件的地区使用: a
使用地区最低温度不低于-40℃, 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当温度为+20±5℃时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85%
当工作环境条件超出上述规定时, 应经供需双方商定, 进行特别设计制造
5起重机的工作级别应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规定
2技术要求2
1对主要构件和零件材料的要求2
1起重机上所用的承载钢结构件及主要零件的材料均应有供应厂家的合格证明书, 否则须进行化验及试验, 合格者方可使用
2钢结构件用普通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制造时, 对材料的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钢号A3F, A3, C3应符合GB700—79《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的规定; 16Mn、 15MnTi应符合GB1591—79《低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的规定
3锻钩、 吊钩螺母的材料宜采纳GB699—65《优质碳素结构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规定的20钢
当采纳其它优质钢时, 其常温冲击值(ak)和断面收缩率(ψ)应不低于20钢的规定值
4板钩的材料宜采纳上述20钢或满足表1中规定的16Mn或C3钢
5吊钩横梁的材料宜采纳GB699—65中的45钢
6车轮的材料宜采纳GB979—67《碳素钢铸件分类及技术条件》中的ZG55H钢
7焊接用焊条、 焊丝与焊剂应与被焊接构件材料相适应, 手工焊接用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