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江北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清单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江北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清单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简称“责任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更好地发挥表率作用,结合我区实际,讨论制定此办法
一、建立履责清单制度1、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 ]87 号)的有关要求,区廉政办负责为责任领导制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动作任务清单》、《重大廉政风险防控任务清单》
《规定动作任务清单》主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 ]87 号)、《关于落实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北区委办[ ]61 号)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重大廉政风险防控任务清单》则根据上级对我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要求整改的任务及我区自身工作中发现的突出廉政问题确定的区级重大廉政风险防控任务
2、上级如有新的部署和要求,区廉政办要及时以任务清单的形式告知责任领导
3、根据履责有记录、可追溯、具体化的要求,区廉政办统一制作责任领导《履责记录本》,对清单中的工作任务予以细化、明晰
4、责任领导要根据清单的任务、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及时履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行好职责,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专题调研、分析、讨论,提出工作措施并抓好落实
5、责任领导要根据清单的要求,指导、管理、督促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落实
二、建立责任领导联络员制度1、责任领导要确定一名履责联络员,联络员负责与区廉政办的工作联系,及时向责任领导传达上级新的精神和要求,协助责任领导定期向区廉政办报送履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