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温岭市域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 优化城乡空间布局, 合理利用、 开发、 保护各种资源, 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区范围为温岭市全部行政区域, 在温岭市域内进行的各种开发建设行为, 均应服从本规划
第三条规划期限: 近期 — ; 远期 —2024 年
第四条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关于加快推动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浙政办发〔 〕119 号) 《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24) 》《温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五条 城乡规划建设指导思想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 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以人为本, 促进城市化健康进展,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
把温岭建设成为中国沿海地区经济实力雄厚、 人民生活富裕、 城市功能完备、 生态环境优良、 文化繁荣、 社会文明进步的现代化滨海生态城市
第六条 产业布局、 城乡和基础设施建设、 空间资源开发、 利用和保护原则( 1) 坚持统筹社会经济进展原则
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促进城乡各项事业的全面、 协调进展
( 2) 坚持可持续进展原则
根据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 集约、 节约使用土地、 水、 能源、 矿产等资源, 保护好生态环境
( 3) 坚持区域协调进展原则
协调好与周边地区的关系, 优化市域城乡布局和生产力布局, 合理配置各类资源, 形成各地互促、 互补、 互动的进展格局
( 4) 坚持城乡统筹进展原则
贯彻工业反哺农业、 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发挥城市对农村和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 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化
( 5) 坚持安全进展原则
为人民提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