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矿井机电运输设计规范GB50215— 94 199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4 年 7 月 12 日2 矿井机电运输设计规范第三章第一节井田开拓方式第一条斜井井筒有倾角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采用串车提升时,井筒倾角不应大于25° ;二、采用箕斗提升时,井筒倾角应为25° ∽35 ° ;三、采用普通胶带输送机提升时,井筒倾角不应大于16° ;第四章井筒第一节立井井筒第一条井筒提升罐道, 应采用钢罐道或钢丝绳罐道,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钢罐道:宜采用型钢组合罐道、型钢整体罐道或钢轨罐道;二、钢丝绳罐道:宜采用密封或半密封式钢丝绳。对提升终端荷载不大、服务年限较短的井筒,也可采用6 股 7 丝普通钢丝绳。第二条罐道梁可采用简支梁、连续梁及悬臂梁布置形式,在条件许可时,宜采用悬臂梁,其悬臂长度宜小于0.7m 。罐道梁的间距应根据所选用的罐道长度及罐道受力大小确定,宜为 4∽6m. 井筒中各种梁与井壁的固定方式,宜采用树脂锚杆固定。第三条井筒装备选用型钢时,在满足受力情况下,应选用同型号3 的 b、c 型。井筒内所有金属构件及连接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条件适宜时,井筒装备构件宜采用耐腐蚀材料。第四条井底水窝深度与清理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井底水窝深度,应根据井筒用途、井筒装备、提升系统、水窝清理方式、井筒延深方式等因素确定;二、箕斗井的清理方式,应根据井底与大巷的相对关系确定。箕斗井井底在运输水平以下,应设清理硐室及清理平巷;三、罐笼井井底的清理方式,可利用巷道与箕斗井清理巷道连通,集中进行清理,或在井底水窝设水泵进行清理,但必须设置便于行人的通道。第二节平硐和斜井第一条斜井井筒布置,宜符合下列规定:一、胶带输送机提升的斜井井筒, 胶带输送机一侧最突出部分与井壁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另一侧铺设单轨检修道并设人行道,如有其他可靠的检修运输措施,可不设检修道,只设人行道;二、采用双钩串车或箕斗提升的斜井井筒,应按双轨布置。仅有一个水平时,也可以布置成三根轨,在井筒中部设双道错车;三、采用人车运送人员的斜井,当为双钩提升时,应在井口和井底适当地点分别设置人车停放线。当单钩提升时,可在井口或地面设置人车停放线。4 第二条箕斗或胶带输机提升的斜井,应设置井底水窝、水窝泵房及沉淀池。第五章进底车场及硐室第一节井底车场第一条采用 600mm轨距 1t 或 1.5t 矿车的斜井甩车场平曲线半径可采用 12∽...